东西湖区巡察监督解决残疾人办证难题

“感谢巡察办,我的残疾人证终于拿到了……”近日,东西湖区委巡察办对区残联巡察整改情况进行回访,朱某开心地对巡察办工作人员说道。

日前,区委第二巡察组在区残联巡察期间,吴家山街居民朱某向巡察组诉起了苦:“我身患乳腺癌,区人民医院拒绝对我进行鉴定,一直未能办理参加残疾人证。但是,我得知武汉市其他区的乳腺癌患者办理了残疾人证,为什么政策不能统一?”区委第二巡察组在区残联巡察期间,居民通过来电情绪激动地向巡察组反映诉求。

闻讯而动,巡察组立即召开组务会对该事项启动核查程序。在会上,区委第三巡察组强调:“请有关同志抓紧核查情况,争取让每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都能及时享受到相关优惠待遇。”

经过走访调研、组织座谈等方式,与区残联、区人民医院、吴家山街多次沟通,巡察组了解到,因市残联对于患乳腺癌患者能否办理残疾人证没有明确具体规定,乳腺癌患者一直未纳入东西湖区残疾人证办理范围,所以东西湖区人民医院对乳腺癌患者办理残疾人证不予鉴定。

随后,巡察组征求了区卫健局的意见建议,随后召集区残联、区卫健局、吴家山街集中会商,进一步探讨解决问题的途径。经沟通协调,给出了初步的解决办法,即区人民医院可为乳腺癌患者进行鉴定,凡鉴定未通过的,可向市残联申请复查,由市残联指定的鉴定机构再次鉴定。

同时,考虑到此做法需要通过两级机构鉴定,过程复杂、程序繁琐,为彻底解决此事,巡察组压紧压实各方责任,督促区残联对接区卫健局,参考其他区参加评定机构的做法,学习上级残联简化鉴定流程,尽早将乳腺癌患者纳入残疾证办理范围。此外,要求吴家山街为朱某解释政策流程,帮助准备好办证相关资料。

在巡察组积极推动下,从2023年6月1日起,我区乳腺癌患者可在区人民医院直接鉴定为肢体四级残疾人,乳腺癌患者正式纳入东西湖区残疾证办理范围。

自东西湖区委第二轮巡察开展以来,区委第三巡察组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主攻方向,坚持将办实事、解难事贯穿巡察始终,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10余个。

“我们要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,及时解决群众‘急难愁盼’问题,持续提升群众的幸福感、满意度。”东西湖区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表示。

通讯员 - 杜彬

来源 - 区委巡察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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